來源:來源:大河網(wǎng)
作者:校車
河南鶴壁市公安局淇濱區(qū)交管巡防大隊民警開了1.1萬的天價罰單,只因幼兒園校車無牌上路,在這里校車網(wǎng)提醒大家行車僥幸心理不可有,既不安全又不劃算。
日前,市公安局淇濱區(qū)交管巡防大隊民警查獲一輛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車輛交通違法行為。上午8時30分,淇濱區(qū)交管巡防大隊民警在淇水大道與太行路路段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輛無牌中型普通客車行駛而來,且車身貼有校車字樣,民警立即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
經(jīng)查,該車為淇濱區(qū)某幼兒園的校車,該車未取得校車車牌,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違法行為,該行為違反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民警立即將校車上的學生轉運,暫扣了車輛。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民警對該幼兒園處以11000元罰款,并對其下達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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