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華龍網-重慶日報
作者:未知
歷時4個多月的緊急部署、起草和論證,國務院日前公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這個校車安全管理的專門行政法規,將校車安全問題納入法制軌道,依循以人為本的原則,確立了保障校車安全的基本制度,為校車行駛畫出清晰可辨的“安全線”。
近年來頻發的校車事故,固然有設備投入不足、駕駛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等因素。但從根本上講,還是沒有在全社會樹立起校車安全是天大的事這一意識,所以,一些校車才會無視安全地超載超速,才會發生甘肅正寧縣校車安全事故等慘案,讓無數家庭陷入無盡的悲傷中。正是基于嚴峻的校車安全問題,國家才及時制定出臺了這一旨在保障孩子們安全的條例,為校車畫出了一道“安全線”。
其實讓校車享有最高路權,是很多國家都遵循的“國際慣例”,因為孩子是國家和社會的未來,可又往往缺乏足夠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所以全社會都要來為這些“祖國的花朵”的出行安全保駕護航;所有的人都要來維護、呵護校車的“特權”。
切實保障孩子們的安全,有賴于所有人都來自覺維護法律賦予校車的“特權”,真正落實到每個人的日常行為中,而不只是嘴巴上。比如現在開車的人越來越多了,而一些急性子的重慶人,往往只要遇到前面有車行駛緩慢或停下,就要急吼吼地拼命按喇叭、打燈光等,這本來就是不文明的陋習。遇到行駛速度不快(按規定校車在非高速路行駛,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的校車或停下來的校車,就習慣成自然地鳴號、打燈催促,或者強行超車。這正是這次出臺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明令禁止的。在一些發達國家,如發生這樣的行為,那是要受到嚴厲處罰的。我們要努力形成這樣的社會風氣在現代社會中,自覺禮讓校車,是文明人應有的基本素質。
惟有全社會真正樹立起了校車享有至高無上路權的意識,才會形成視載有孩子的校車為“上帝”的習慣,時時、處處為其創造良好的行車環境,保佑校車在“安全通道”里順利行駛,這是孩子和家長們所期盼的,也是出臺《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達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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