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南方人物周刊
作者:施展萍
12月11日,在校車安全備受關注和質疑聲中,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起草的《校車安全條例意見征求稿》全文公布,廣納民意。該草案能否成為破解校車安全問題的良善之法?本刊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
1.目前,校車租用的一大難處,是很多單位不愿承擔風險,條例草案中對校車報廢年限、時速均有明確要求,并規定對校車駕駛者進行定期培訓。這是否會過于嚴格而使校車的租用難上加難?
張鳴:會。這相當于只有主管部門而沒有承辦部門,沒有承辦單位而要學校來管,這是不合理的。最好是成立一家公司,進行市場化,當然法律要管得很嚴,有一套完整的制度,這是最關鍵的環節。但現在的問題在于,我們沒有這樣的公司,卻有這些苛刻的條件。
2.草案把很多安全責任給了學校。學校作為義務教育機構,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承擔落實?
張鳴:駕駛、運行、維修、線路保障等等都是很專業的東西,不可能讓學校來管。如果學校管不了就不辦校車了,那學生怎么辦。
3.家長除了關心安全問題,還有校車的費用問題。校車費用是否會上調?你認為應該如何確定校車運營模式?
張鳴:會上調。現在校車都是付費的,我認為現在政府有能力買校車,政府有一定的補貼,還有一部分運營費用由家一長來出。
4.在《征求意見稿》起草過程中,圍繞幼兒園是否可以使用校車,有過不少爭論。現實中,很多民辦幼兒園為了招攬生源,使用校車接送幼兒,但6歲以下的學齡前兒童理解能力、自我保護意識較差,系、解安全帶對兒童來說是很復雜的問題。更多的觀點認為,條例規定標準的提高,會造成執行的難度。對此,你如何看待?如何更好地確保幼兒的安全?
張鳴:在校車上配一個老師,可以解決這些對孩子們來說復雜的事情。但這個問題不僅僅是校車的問題,涉及到教育的方方面面。比如,農村的教育問題就很嚴重,幼兒園的孩子需要走很遠上學。以前不需要那么多學生就可以有一個上學點,現在就沒有。
5.條例規定了重點支持農村校車服務的總體思路,政策側重農村的原因是什么?這個方向是否正確的?
張鳴:我認為應該一視同仁,不管城鄉都一樣,沒有必要刻意傾斜。當然,現在農村校車問題突出,可以先從農村做起,然后逐漸把這個政策普及下去。
6.意見稿中規定,校車停靠時,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有網友認為,在北京之類的大城市容易造成交通不暢等問題,你如何看待?
張鳴:我認為這個規定是可以實現的。只要是貫徹孩子優先,取消官員特權,就沒有人會有意見。
7.草案在責任劃分上有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但有專家指出,意見稿中還是以事為主,對政府各個部門的具體責任分配沒有進一步明確。
張鳴:的確它是以事為主,并且它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上,而不是落實到人上。責任沒有落實到人身上,導致了“懶癥”——單位怕出事就不做某些事情了。法規應該要足夠便利,不能一步到位,但也要能夠更好地改進一些事情。
8.對于超載問題,法律早已有嚴格的規定,但超載現象依然頻繁。此次意見稿中指出,校車禁止以任何理由超載。能否真正肅清超載現象?
張鳴:這種有法不依的現象不是一個條例能解決的。
9.草案在哪些地方借鑒了西方的標準,這些在我國行得通嗎?
張鳴:關于校車優先的制度就借鑒了西方的標準,我認為這個在我國行得通,當然要嚴格執法。讓孩子優先總比讓官員優先好,孩子有特權是應該的。在一個文明國家里,就應該讓孩子優先。
10.校車安全工程要做的事很多,那么突然提速,會不會執行起來困難更大?
張鳴:條例越嚴厲越麻煩。為了防止出事就采取些嚴厲法規,容易導致“懶癥”,使民眾更不方便,這種行政方式,會影響到很多老百姓。
下一篇
廣州校車上路享多項特權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ots2.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