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東南快報
作者:齊榕
即日起到年底,我省將開展校車及學生集中接送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查處五類違規行為。整治期間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并嚴肅責任追究。
省教育廳等單位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及其聘用的校車駕駛人,應在7月5日前按有關規定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駕駛資格,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駕駛校車。同時,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載有學生的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超過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超過60公里。校車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處于良好技術狀態。由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校車服務的,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我省將重點查處五類違規行為,即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等。此外,加大力度對縣鄉道路和農村及山區接送學生的非法營運客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非法拼裝車和摩的等,進行集中整治與取締。
同時,我省將開展校車安全工程5大試點,分別為:長樂市的學校校車規范化管理及非專用校車更換國標專用校車試點;三明市的農村寄宿學生周末班車開通試點;廈門市、平潭縣的政府主導、財政補貼、公司化經營、企業化管理的校車運營模式試點;泉州經濟開發區的社會投資、財政補貼、公司化經營、企業化管理的校車運營模式試點和泉州市、平潭縣的校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和視頻監控系統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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