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深圳晚報
作者:邱志東
波托菲諾兒童中心門口,深圳晚報記者邱志東攝
近日,市民譚先生向報料稱,南山區波托菲諾兒童中心校車在接送小朋友時因違反流程操作,致使他4歲的兒子小杰(化名)被一輛逆行的轎車撞倒致骨折,未來半年不能正常活動。交警認定此起事故肇事司機負全部責任,家長后續就賠償事宜多次與幼兒園協商未果。
交警判定肇事司機負事故全部責任
波托菲諾兒童中心位于南山區香山中街,是一所民營的廣東省一級幼兒園。2018年10月24日17時20分左右,在杜鵑山東街華僑城體育文化中心門前,一輛逆行的轎車將剛從校車下來的一名4歲孩童撞倒。
從校車的監控畫面來看,當時校車停靠在路邊,4歲的小杰從校車下來后沒有等老師,獨自一人從斑馬線上過馬路,被一輛逆行的寶馬轎車撞倒,右小腿被右后車輪碾軋。事發時,小杰的爺爺在馬路的另一邊,出了車禍之后,聽到眾人的驚呼走過去看時才發現自己的孫子出了事故。于是,小杰的爺爺馬上和肇事司機以及幼兒園教師把小杰送到就近的華僑城醫院做正骨處理,小杰的父母18時許趕到醫院。第二天,小杰被送到北京大學深圳醫院住院,被診斷為右側脛腓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右跟骨結節骨折。
事故發生后,交警到場判定肇事司機駕車時變更車道逆行造成小杰受傷,負事故全部責任。除了肇事司機的事故責任,小杰的父親譚先生認為幼兒園也要負責任,接送教師在小杰沒有迎接人到達車門口情況下讓他下車,致使一個無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幼兒處于無人監護的狀態,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責任教師扣除獎金留園察看
事故發生后,園方第一時間安排教師送小杰到醫院治療并通知家長,10月25日到11月1日還安排司機接送家屬(爺爺奶奶)送飯和看望小杰。10月26日晚,幼兒園園長帶隊到北大深圳醫院看望小杰,并對事故的發生道歉。“園方會對責任教師處以扣除獎金和留園察看的處罰,由于責任教師不是主觀犯錯,這已經是我們幼兒園最高處罰了。”園長說。
小杰的家長認為本次事故造成的后果是不能理解和原諒的,要求園方盡快出具對本次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罰書面資料(加蓋幼兒園公章),另在未來一周內給出后續賠償方案。
10月28日10時30分左右,譚先生來到波托菲諾兒童中心與園長、安全負責人徐主任進行了溝通。“園長表示已向幼兒園董事會匯報此事,目前幼兒園認為本次事件中幼兒園只是‘失誤’,不承擔責任,如果家長有異議可去教委和法院反映。”譚先生說。
南山區教育局認定幼兒園存在過錯
由于協商未果,譚先生向南山區教育局反映本次事故。11月5日,南山區教育局學前辦、南山區教育局安全科相關負責人與譚先生進行了溝通,學前辦負責人認為譚先生遞交的投訴書和視頻很清晰地說明波托菲諾在校車管理過程中存在過錯,此次事件幼兒園存在事故責任。
區教育局安全科負責人表示,幼兒園在本次事故中確實存在過錯,后續將在全區通報該事故,要求幼兒園處理相關責任人。
雙方就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
“我們沒有逃避責任,不然我們10月26日就不會去道歉,家長要求的責任認定書和處罰通知書我們后來也給了。”園長表示。在教育局的協調下,園方提出補償措施:在小杰不能上學期間,安排幼兒園教師周一到周五上午半天時間到家上課;如果需要可以安排護工或支付護工費用;小杰后期如果在該幼兒園上學,免學費(一年半的時間);園方提供營養費1萬元。
此外,譚先生還提出要求50萬元的賠償金額(含小杰媽媽兩個半月請假誤工費、護工費、營養費、精神傷害賠償費等)。一周半以后,園長反饋稱幼兒園董事會不同意譚先生提的賠償方案。“這個賠償金額我覺得很不合理,后來我提議去當地社區工作站尋求協商方式,但家長不同意。”園長表示,“從11月6日開始,我們就安排教師到家里上課,目前也在找護工。”
12月12日,譚先生與波托菲諾兒童中心董事會代表在幼兒園見面,董事會代表向小杰家屬道歉,但對賠償方案未作表態,說要征求其他董事會成員意見。目前,雙方仍未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
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已在全區通報該起事故,同時要求幼兒園與家長認真溝通,妥善處理小孩醫療費用、看護及事后賠償問題。如果雙方依然協商未果,可走法律程序。本報將繼續跟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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