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大河網
作者:宋健代文官
今年4月,澠池縣發生一起令人瞠目結舌的悲?。河變簣@雇傭校車的在送學生回家時,一個學生下車時衣服被車門夾住,而司機在沒有確認車門是否關好的情況下,駕車前行導致此學生被碾壓致死。如今,這起案件有了結果:澠池縣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4月14日17時許,被告人王某某駕駛豫M S377#號面包車(幼兒園校車)送某某中心幼兒園學生回家途中,沿澠池縣后河至某村公路自北向南行駛到某某村口,學生曹某某(6歲)下車關門時衣服被車門夾住,被告人王某某沒有發現,駕車前行將曹某某拖倒在地并從曹某某身上碾壓過去,造成曹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4月21日,經澠池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王某某駕駛機動車在車門沒有關好時行車,應承擔該事故的全部責任。案發后,被告人王某某親屬賠償被害人親屬41.5萬元,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在案發現場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操作不當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交通肇事后保護現場,并向公安機關報案,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案發后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下一篇
哈密小朋友 綠城來度假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ots2.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