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中國產經新聞報
作者:梁文艷
“農村”、“民辦”、“幼兒園”這些詞是校車發生事故的高頻率代名詞嗎?究竟該有怎樣的措施來防止悲劇的發生?
2014年7月10日,發生在湖南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的“校車事件”,又一次觸痛了人們的心:8朵還未來得及接受更多陽光雨露的小花蕾,就這么早早地凋謝了。
近幾年來,“校車事件”從未離開過人們的視線。
廣西梧州幼兒園校車撞大貨;湖南衡陽“校車”墜河14名小學生亡,北京蓮石路超載校車撞圍擋致幼兒1死3傷;甘肅正寧幼兒園校車事故20人亡;新疆昌吉查處3起校車嚴重超載現象;湖北校車核載11人實載36人被查;福建泉港一幼兒園9座校車實載23人;河北固安校車超載側翻6名學生受傷;江蘇校車側翻12死11傷……
面對如此頻繁發生的校車事件,我們公眾的第一反應就是:可能就是校車超載了?還是校車質量不合格?或者學校管理不規范?
是的,確實這些問題都存在,但是透過這些表面的現象,我們還能發現“校車事件”背后的一些社會問題。
國家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學生交通安全,2011年起草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2012年4月10日發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條例明確規定,幼兒入園以保障幼兒就近入園和由家長接送為原則。條例規定,載有學生的校車享有路上“優先權”,可在公共交通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等。
如果我們對近幾年來的“校車事件”進行詳細地調查,就會發現其中的一些共性:“校車事件”大多發生在農村的鄉鎮;大多是非公立學校,非公立學校當中的孩子大多數是留守兒童;大多是學校離家太遠,家長不方便接送。因而校車事件的高頻詞匯就是“農村”、“民辦”、“幼兒園”。
條例中明確規定:就近入園,也就是就近入學。既然都是“就近”,為什么還需要校車接送呢?
在我國的農村鄉鎮,學前幼兒教育資源嚴重不足,幾個村子的孩子需要離開村莊出去上學,而我國農村公立幼兒園的資源也非常欠缺,特別是對于不是本地戶口的孩子都有限制,因而大部分農村的孩子的學前教育就是在非公立的幼兒園進行的。
學生家長并不是不知道學校的不規范,并不是不知道校車的超載,并不是不知道選擇“高大上”的學校,但是他們無從選擇,因為當地的教育資源就是如此。
并不是歧視非公立幼兒園,但是,目前非公立幼兒園確實存在一定的問題。非公幼兒園雖然屬于教育類,但是很多幼兒園確切地說就是教育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其教師流動性大,師資并不完全符合國家的要求。
校車超載、校車質量不合格等現象,就是在企業無道德良知的背景下利益最大化的一種表現,因而如果政府的管理和監控缺席,勢必影響幼兒的各項安全。
面對這樣的情況,國家不僅應該出臺管理條例,更應該從根源上進行解決。“高大上”的教育資源都集中在城市,而農村的教育資源卻嚴重地不足。城鄉之間的教育差距如何縮小?如何加強對非公學校的發展監控?如何保證幼小生命的安全?如何不讓“校車事件”再次上演?
可喜的是,早在2010年,國務院就發布《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目前,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要擴大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覆蓋面。重點解決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困難地區和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困難群體的“入園難”問題。重點調整資源結構和布局結構,優化幼兒園布局,讓孩子們“方便上”、“上得起”、“不出事”。
不過,加大對農村學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只是一種途徑。我國城鄉教育資源的不平衡,從根本上來說是源自城鄉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縮小城鄉差距、走健康的城鄉經濟一體化道路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下一篇
湖南校車事故初步賠償方案出臺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ots2.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