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未知
5月1日實施的《專用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對校車的方方面面進行了嚴格的規定,以圖確保其安全性能。但是,嚴格的規定使得一些學校“犯難”。原來,有些民辦學校配置的校車,其他方面與國家標準差別不大,就是核載人數比國標要多,而改裝或者重新購買,都要付出一大筆額外開支。
自去年陜西校車事件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以規范、改善各地校車使用狀況。這一可稱為“校車新政”的組合動作,是響應民間呼聲而出臺,凸顯了政府順應民心,高度重視少年兒童身心安全。
事有輕重緩急,在解決校車問題的過程中,優先解決安全問題,保證孩子們能夠坐上安全的車,這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暴風驟雨式地進行突擊檢查、出臺政策,會忽略校車不僅僅是一個安全問題,它牽涉到很多細節,牽涉到很多具體的操作。學校已有校車核載人數與國家標準不符,只不過是校車工程中顯現出來的問題之一。
要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校車制度,需要建立起一整套長效機制。校車運營,其實有三方在進行博弈:學校、學生和政府。在政府的處理過程中,學生的安全當然應該擺在首位,但是,如果不顧及學校的利益,學校亦不堪其重。尤其對于民辦學校來說,過大的經濟壓力會讓他們生存艱難。
學校付出太多,最終要么把成本轉嫁給學生,要么開始懈怠,或者偷工減料,試圖從其他方面拿回成本。這無疑會造成安全隱患。所以說,良好的校車制度,應該是三方良好聯動、相互配合的過程,是一個共贏的體系。
在我國,校車還不能像發達國家那樣,成為公共服務的一部分,完全由政府埋單。那么,政府應該盡量地給校車予以優惠條件,同時應該盡可能地參考學校和學生方面的意見。一紙新政,就讓民辦學校額外付出昂貴的代價,這對他們來說,太不公平。所以,政府應該在保證校車安全的前提之下,適當地考慮學校的利益訴求,給予一定的補貼。
任何一項著眼于長久的制度,都應該充分考慮利益參與者的訴求。校車制度建設,自然也不例外。在運動式的排查清除不及格校車、出臺嚴格的規章制度,孩子們的校車安全有了初步保證之后,我們可以慢下來,深入到制度的細節,仔細地考慮各方面的利益訴求,建立起一整套多方商量傾訴的機制。同時對制度本身始終抱著開放的心態,與時俱進地進行改進。最后,在社會上形成對這項制度文化的尊重氛圍。只有做到這樣,我們才說,校車問題得到比較完滿的解決。
上一篇
校車感受不到道路優先權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ots2.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