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閩南網
作者:朱加良
幼兒園校車司機和老師疏忽大意,導致幼兒小鵬湃(化名)留置校車內8小時,窒息死亡。前日,漳州龍海市人民法院一審,校車司機徐某賢、老師沈某卿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在龍海市程溪鎮,徐某賢夫婦與人合辦一所幼兒園。2012年8月8日上午8時許,徐某賢跟往常一樣,駕駛自家的面包車,帶上幼兒園老師沈某卿,接學生上學。接完最后一趟學生,回到幼兒園門口時,徐某賢突然覺得肚子痛,急著下車上廁所,留下沈某卿和學校的另一名老師接校車上的學生進幼兒園。沈某卿接小孩下車后,看了一眼車內,但沒發現有人,就關上了車門。
小鵬湃的家屬回憶,事發前,小鵬湃當時感冒未痊愈,可能在車上睡著了。時值盛夏,當日漳州最高氣溫36.9℃,車子停幼兒園外被烈日暴曬,直到當天16時許,徐某賢駕校車要送學生回家時,才發現車上躺著一小孩。
此時,距離小鵬湃留至車內已過去8個小時。后經送醫院搶救,小鵬湃已死亡。
案發后,幼兒園及涉事老師積極賠償死者家屬的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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