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中國青田網
作者:新華社記者扶慶、張淑怡(實習)
廣州的周先生因為工作調動,這個學期決定讓自己的小孩從黃埔區的中山大學附屬中學黃埔實驗小學轉學。前兩天周先生在幫小孩辦理轉學手續的時候,卻被告知需要補交上學期3980元的校車費,校車的單位費用竟然高于廣州的出租車。
每公里3.3元高過出租車
今年年初,由于自己要調去廣州新塘工作,周先生的小孩也要轉學到新塘的學校。轉學之前,他要把孩子在原學校的費用全部結清,而孩子上個學期的校車費用竟高達3980元。但是2010年9月到2011年7月這個學年,周先生小孩全年的校車費用才1280元,也就是一個學期640元。
去年一個學期校車費一年是1280元。等到我去退學的時候,他(校方)才提起來這個校車費沒交,我說那你扣出來吧。他提出來一個學期,這里明寫著的:2011年到2012年第一學期的校車費就3980塊錢。
周先生告訴記者,當時校方給出的解釋是“按實收取”:從位于黃埔區豐樂南路的學校到周先生小孩居住的小區單程是16公里,每周接送兩次,一學期共22周,每公里按3.3元計算,得出3980元一個學期的校車費,明顯高于廣州每公里按2.6元計算的出租車費。顯然,這個解釋并沒有讓周先生滿意。
不結清車費不能轉學籍
“當時我就說,我拒絕交這個費用,因為太高了,你們沒有相關的文件拿出來。然后財務出納就請示學校領導,學校領導就在電話里面說,這個學費(校車費)一定要扣下來,否則學籍就不要轉到新塘去。我理論了很久都沒有一個結果,最后被迫把這個錢交了。”周先生表示。
除了費用過高之外,讓周先生還憤憤不平的是校方的“先交貨后定價”的行為。周先生說,之前學校從來沒有通過群發短信或者開家長會等形式通知家長校車費要上調。
“在沒有明確告知之前,就算他有了書面通知,但是給小孩帶過去,小孩的話經常丟三落四的,完全沒有民事能力。”周先生說。
學校不愿出示費用清單
帶著周先生的疑問,記者輾轉聯系到了中山大學附屬中學黃埔實驗小學校長楊玉波。
“我們這是這樣的,每輛校車都有一個費用,用車的費用除以坐這個校車的學生人數的得出來的,遠近各不一樣。”楊玉波表示。“為什么過一個學期費用突然從640元漲到了3980元?”記者問。
楊玉波表示,“由于以前我們定校車費確實是定得(過低),成本是收不回來的。實際上在這塊上面,校車費的空車返回也是費用,不是說天上掉餡餅。”周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已經向黃埔區教育局投訴,但尚未接到處理結果。而楊玉波也堅持,在校車費用的問題上學校都是按規章制度,也絕對不存在任何暗箱操作,但目前不方便向媒體展示校車的費用清單。
記者表示,“還是要有費用清單才能讓群眾信服。”“我說了,我這有;但是既然剛才我說了,既然家長說了要付諸法律,我們一切都準備好了,就準備好了付諸法律。在這個送上法庭之前,我先確確實實等上法庭再說吧。”楊玉波這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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